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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公示
  • 来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 发布时间:2025-05-23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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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调动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历

    及学位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原工作

    单位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拟调入单位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备注

    李兴远

    1979.09

    哈尔滨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技术专业

    本科硕士

    教授2021.12

    宁波大红鹰学院2014.06公开招聘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专技四级

    2021.12

    宁波财经学院

    专技四级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5月26日起至5月30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8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财经学院反映。联系电话:0574-88052286,联系人:潘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财经学院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