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考试时间、科目
考试定于6月21日举行,具体时间及科目为:
日期 | 时间 | 考试科目 |
6月21日 | 上午9:00—12:00 | 高级经济实务 |
下午14:30—17:30 | 高级经济实务 |
二、考点安排
本次考试采用电子化考试形式,设宁波财经学院1个考点,地址为:海曙区学院路899号东一门。学校考点内部示意图如下图所示:
考生可以乘坐以下公交线路前往考点:轨道交通1号线;56路 ;58路; 115路 ; 505路 ; 506路 ; 610-1路 ; 610路 ;微12路; 微17。
请考生注意考试当天的天气情况,提前熟悉赴考点的出行线路,确保准时应考。
三、考前准备
(一)认真核对准考证各个栏目相关内容。
(二)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可在考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熟悉考试作答界面和考试流程。
(三)请考生提前安排出行时间,尽可能在开考1小时前到达考点;在开考30分钟前到达考场,验证入场。逾期到场,耽误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请考生尽早熟悉考点环境,合理安排出行路线,提前到达考点,考点学校不提供考生车辆停放服务。
(四)考前3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身份信息须与报考时所填报的一致)进入考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军官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原件(证明上须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公安机关的印章)。电子身份证不能视作有效证件。
四、注意事项
(一)迟到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入场,开考2小时内不得交卷离场。
(二)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试题作答在计算机上进行,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黑色字迹的签字笔。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记录、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考位,并按要求统一放置在考场指定位置,否则将按违纪行为进行处理。
(三)作答前应认真阅读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以考点统一信号或机考系统计时器显示的结果为准。考试结束前,须确认作答结果是否完整。考试结束后,不得将草稿纸等考试相关材料带出考场。
(四)考生须在考场内保持安静,独立进行作答,不得与其他应试人员交流讨论,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到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听从监考人员安排,不得自行处置。
(五)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务人员管理,保持考场安静,考场内不得吸烟,不得相互交流,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如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