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
保护视力色:
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公示
  • 来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 发布时间:2025-06-27 17:34
  •     
  • 阅读次数:
  •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历

    及学位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原工作单位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拟调入单位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备注

    符冉迪

    1971.11

    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

    研究生硕士

    教授2024.12

    宁波大学2002.07军转安置

    宁波大学

    专技四级

    2025.04

    宁波财经学院

    专技四级

    耿秀明

    1982.03

    内蒙古科技大学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专业

    研究生硕士

    副教授2015.12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08.12公开招聘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专技七级

    2015.12

    宁波财经学院

    专技七级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6月30日起至7月4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财经学院反映。联系电话:0574-88052286,联系人:潘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财经学院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