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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学历 及学位 |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 原工作单位 |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 拟调入单位 |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备注 |
曹飞翔 | 男 | 1983.01 | 华东理工大学经济法学专业 | 在职研究生 法学硕士 | 宁波市海曙区房地产管理处、2005.07、公开招聘 | 宁波市海曙区社会治理中心 | 副主任 管理六级 | 2023.12 | 宁波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中心 | 副主任 管理六级 |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7月10日起至7月17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6时。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社会工作部纪检组反映。联系电话:0574-89381288,联系人:吴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市信访局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