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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公示
  • 来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 发布时间:2025-07-10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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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历

    及学位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原工作单位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拟调入单位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备注

    曹飞翔

    1983.01

    华东理工大学经济法学专业

    在职研究生

    法学硕士


    宁波市海曙区房地产管理处、2005.07、公开招聘

    宁波市海曙区社会治理中心

    副主任

    管理六级

    2023.12

    宁波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中心

    副主任

    管理六级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7月10日起至7月17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6时。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社会工作部纪检组反映。联系电话:0574-89381288,联系人:吴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市信访局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