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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院校 及专业 | 学历 及学位 |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 原工作单位 |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 拟调入单位 |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备注 |
李国平 | 男 | 1967.10 | 浙江大学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 | 博士、 博士 研究生 | 教授2011.12 | 宁波大学 1993.4.27 毕业分配 | 宁波 大学 | 五级职员/专技三级 | 2015.12 /2023.1 | 宁波财经学院 | 五级A职员/专技三级 |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7月14日起至7月18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8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学校纪委、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0574-88044810,88052286,联系人:傅老师、潘老师、王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财经学院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