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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学历 及学位 |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 原工作单位 |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 拟调入单位 |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备注 |
刘岐 | 女 | 1997.09 | 2019.06澳门科技大学会计学专业 | 大学本科学历, 学士学位 | 初级会计证,2023.05 | 陕西能源技工学校,2022.08,公开招聘 | 陕西能源技工学校 | 专技十二级 | 2023.05 | 宁波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 专技十二级 | 无 |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7月15日起至7月21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6时。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市教育局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89183385,联系人:戴励斌。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市教育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