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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公示
  • 来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 发布时间:2025-07-14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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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历

    及学位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原工作单位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拟调入单位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备注

    刘岐

    1997.09

    2019.06澳门科技大学会计学专业

    大学本科学历,

    学士学位

    初级会计证,2023.05

    陕西能源技工学校,2022.08,公开招聘

    陕西能源技工学校

    专技十二级

    2023.05

    宁波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专技十二级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7月15日起至7月21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6时。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市教育局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89183385,联系人:戴励斌。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市教育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