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对创业服务和家门口就业服务试行积分奖补的通知》(甬人社函〔2025〕18号)文件精神,以下机构符合积分奖补申报资格,现予以公示。
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市就业管理中心反映。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反映情况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联系电话:0574-89583255,0574-89583250
宁波市就业管理中心
2025年7月3日
创业服务和家门口就业服务积分奖补入选名单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