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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公示
  • 来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 发布时间:2025-08-01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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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历

    及学位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原工作单位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原聘岗位

    等级时间

    拟调入单位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备注

    俞萍君

    1996.12

    宁波大学学前教育专业

    研究生硕士

    二级教师2020.09

    浙江省级机关武林门幼儿园2019.08公开招聘

    浙江省级机关滨江幼儿园

    专技十一级

    2024.06

    宁波市东部新城中心幼儿园

    专技十二级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8月4日起至8月8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6:00。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89292268,联系人:李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