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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宁波市社会保障卡和技能人才评价指导服务中心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社会保障卡和技能人才评价指导服务中心(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数字化发展中心、宁波市老年活动中心)为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承担全市社保卡发行、应用、服务以及推进民生领域“多卡合一、一卡通用”;承担全市技能人才评价的机构备案、质量管理和技术支持等指导服务工作;承担所属老年活动场所管理工作,为老年人提供文体娱乐活动服务;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字化发展工作的建设管理、运维服务、技术支撑等综合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中心分流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投诉举报的办理反馈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通过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人数 | 岗位职责 |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 其他资格条件 |
一卡通管理岗位 | 管理 | 1 | 负责一卡通管理、统计分析、财务管理等工作 | 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工商管理学、公共管理学、统计学、审计一级学科专业。 | 1.有2年及以上财务相关工作经历。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 |
注:1.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其他涉及时间的要求以此类推。
2.历届生须已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经历均为全职工作经历,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等证明。
3.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1)网上报名
时间:2025年9月17日9:00至9月24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点击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现场报名
现场确认报名时间:2025年9月20日(9:00-14:00)
现场确认报名地点:宁波国际会展中心(宁波市鄞州区会展路181号)。
2.资格初审
时间:2025年9月25日9:00至9月26日16:00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5年9月27日9:00至9月27日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4.缴费确认
时间:2025年9月29日9:00至9月30日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5.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5年10月16日9:00至10月18日9:3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的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总分均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笔试时间初定10月1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届时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入围面试人员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携带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笔试准考证和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张以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复审。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放弃。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不得参加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递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通知后,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公示有异议且经核查情况属实等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研究是否递补。决定递补的,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583359。
监督电话:0574-89298063。
宁波市社会保障卡和技能人才评价指导服务中心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