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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公示
  • 来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 发布时间:2025-09-30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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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  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历

    及学位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原工作单位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原聘岗位

    等级时间

    拟调入单位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备注

    蒲维

    1996.07

    南京大学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

    大学

    文学学士

    镇海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2019.08

    公开招聘

    镇海区委组织部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心副主任

    管理八级

    2024.07

    宁波市委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心

    不担负领导职责的八级职员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9月29日起至10月13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30。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组织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89182899,联系人:邹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