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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公示
  • 来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 发布时间:2025-09-04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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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历

    及学位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原工作单位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拟调入单位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备注

    孙战

    1994.08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建筑学专业

    本科

    学士

    工程师

    2023.11

    杭州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中心

    2017.09

    公开招聘

    杭州市文物遗产与历史建筑保护中心

    八级职员

    专技十级

    2023.11

    2024.01

    宁波市文化遗产管理研究院

    专技十级


    1.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9月5日起至9月11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30分。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反映。联系电话:0574-89181317,联系人:周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