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考试时间、科目
考试定于9月6日进行,具体时间及科目为:
日期 | 时间 | 考试科目 |
9月6日 | 上午9:00—10:30 | 药事管理法规和综合知识(药学、中药学)(初级) |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级) | ||
下午13:30—15:00 |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初级) | |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中级) | ||
下午15:45—17:15 | 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中级) |
二、考点安排
本次考试考点设在宁波技师学院,考点地址为:江北区榭嘉路800号(考生请从孙洋路学校西门进)。学校考点内部示意图如下图所示:
考生可以乘坐以下公交线路前往考点:
考点名称 | 公交线路 |
宁波技师学院 | 13路,14路,26路,306路,338路,803路,857路,微13路,微39路 |
请考生注意考试当天的天气情况,提前熟悉赴考点的出行线路,确保准时应考。
三、考前准备
(一)认真核对准考证各个栏目相关内容。
(二)考生应考时,准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不要削得太尖,以免划破答题卡)、橡皮(最好是绘图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储存功能)、钟表(无声、无收发和拍摄存储功能)。考试时不得将手机、手环等有收发、拍摄和存储功能电子设备、提包、资料等物品带至考位。
(三)请考生提前安排出行时间,尽可能在开考1小时前到达考点;在开考30分钟前到达考场,验证入场。逾期到场,耽误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请考生尽早熟悉考点环境,合理安排出行路线,提前到达考点,考点学校不提供考生车辆停放服务。
(四)考前3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进入考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军官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原件(证明上须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公安机关的印章)。电子身份证不能视作有效证件。
四、注意事项
(一)迟到5分钟不得入场,开考120分钟内不得交卷、退场。
(二)本次考试各科目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拿到试卷、答题卡后,首先应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试卷和答题卡首页),检查是否有缺页、破损或污迹,若发现问题,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提出更换。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答题卡破损或污迹的,不得更换。
(四)答题过程中,不要卷折、弄脏、弄破试卷和答题卡,不得在答题卡上打草稿、做标记,否则,会影响考试成绩。
(五)本次考试将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检测,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务人员管理,保持考场安静,考场内不得吸烟,不得相互交流。考生如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六)本次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对试卷进行雷同甄别,对被甄别为雷同的答卷,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