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司、财政部社会保障司: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6〕1号)的要求,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宁波市财政局对2025年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就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中央资金下达情况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下达202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5〕88号),2025年宁波市共收到中央就业补助资金18万元。
2.宁波市资金安排情况
我市根据工作实际分解下达中央资金并拟定区域绩效目标,地方财政资金安排预算共计35.3万元。我市总体区域绩效目标为:完成年度“三支一扶”中央财政补助名额招募计划,为基层输送一批急需紧缺人才;开展“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培训,提升“三支一扶”人员服务基层能力素质,并设置9项具体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2个、时效指标2个、社会效益指标1个、可持续影响指标2个、满意度指标2个。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2025年中央下达宁波市转移支付资金18万元,支出11.8万元,执行率65.57%。4个区县地方财政资金合计35.3万元,合计已执行30.3万元,执行率85.84%。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资金分配及下达情况:根据我市2025年“三支一扶”人员岗位分布,2025年我市按照每一岗位1.5万元,分别下达北仑区4.5万元、鄞州区3万元、慈溪市6万元、象山县4.5万元;
2.资金使用执行情况:2025年共计支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1.8万元,执行率65.57%。其中,北仑区、鄞州区、慈溪市、象山县分别执行4.5万元、3万元、2.12万元、2.18万元。资金使用严格按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21〕96号)规定的标准范围执行,无擅自扩大支出范围,并做好人员信息的日常管理、更新等工作。
3.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按照中央资金下达时的绩效目标,按同要求下达区(县、市),按要求完成相应目标。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顺利完成年度“三支一扶”中央财政补助名额招募计划,为基层输送急需紧缺人才12名。
2.按要求开展“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培训,组织人员参加全省统一的培训活动。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三支一扶”中央财政补助名额招募计划完成率,完成100%,计划招募12人,实际招募12人,完成≥95%目标;
2.“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完成率,完成100%,招募12人全员参与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完成100%目标;
3.上年度招募“三支一扶”人员流失率,8.3%,招募12人中流失1人,完成≤10%目标;
4.当年度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就业率,该项无法统计,2025年宁波市无期满“三支一扶”人员;
5.完成“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工作,根据浙江省人社厅统一安排,于8月28日正式公示,完成8月底前目标;
6.完成“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培训,招募人员于9月13-17日参加省人社厅举办的岗前集中培训,完成12月底前目标;
7.发挥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示范引领作用,2025年我市12个岗位征集345名大学生报名,作用显著;
8.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12名高校毕业生就业,作用较显著;
9、为基层输送培养青年人才,输送培养12名青年人才到基层任职,作用较显著;
10.当年度高校毕业生对“三支一扶”计划政策知晓率,2025年征集较广泛大学生参与报名,完成≥80%目标;
11.“三支一扶”人员及基层服务单位满意度,未收到“三支一扶”人员及基层服务单位负面评价,完成≥90%目标。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关于“当年度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就业率≥90%”的绩效目标,由于2025年宁波市无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因此该指标无统计数据。其他无偏离情况。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xls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财政局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