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就业促进司、财政部社会保障司: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6〕1号)的要求,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宁波市财政局对2025年度就业补助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就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中央就业补助资金下达情况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4〕130号)、《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下达2025年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5〕40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24〕105号),2025年宁波市共收到中央就业补助资金4192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分配下达41422万元,省级财政分配下达中央就业补助资金498万元。
2.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各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结合就业工作实际拟定2025年就业补助资金绩效目标。总体目标:一是就业补助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拨付下达,预算执行进度良好。二是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保障就业目标任务完成,重点群体稳定,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逐步提升。三是就业政策满意度较高。共设置17项具体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4个、质量指标2个、时效指标1个、成本指标2个、经济效益指标5个、社会效益指标2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个。各项绩效指标的年度目标值在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分配下达时同步分解下达至各区县市。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5年宁波市就业补助资金总投入96728万元,其中当年度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41920万元,地方财政就业补助资金54808万元。
2025年宁波市就业补助资金总支出87312万元,预算执行率90.27%,其中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支出41768万元,预算执行率99.64%,地方财政就业补助资金支出45544万元,预算执行率83.10%。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资金分配情况
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按因素法分配,主要根据各区、县市年末常住人口数、重点群体帮扶人数、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地方财政投入力度、重点就业工作完成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等因素分配,并落实激励约束机制。所有资金均按要求在收到后30日内分配下达。
2.资金使用情况
资金严格按照中央、省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标准及程序使用,主要用于职业培训补贴、就业见习补贴、一次性求职补贴、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及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等,无擅自扩大支出范围,以及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的现象。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支付,资金直达补贴对象。
3.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全市各级人社经办机构全面履行支出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日常稽核检查力度,通过内控风险排查和常态化疑点数据核查等手段,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5年,全市各级人社、财政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就业优先战略重大部署,积极应对国际经贸斗争对就业领域影响,深入推进就业创业公共服务提质增效,通过统筹规划、科学配置就业补助资金,有效落实就业政策,为确保全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提供了坚实保障。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6.35万人。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次数10.78万人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数10.17万人;享受就业见习补贴人数4952人。
2.质量指标: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享受一次性求职补贴人数3684人;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数1044人。
3.时效指标: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100%。所有资金均按要求在收到后30日内分配下达。
4.成本指标:社会保险补贴人均标准中,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标准不超过其社会保险费实际缴费金额的三分之二;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均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确定。
5.经济效益指标: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6.35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4.7%;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13.2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2.1万人。
6.社会效益指标:零就业家庭帮扶率100%,因就业问题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数量0起。
7.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就业政策满意度9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5年,各项绩效指标均达成预期年度目标。下步将重点提升就业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设定的精准度。通过强化政策的事前评估,科学预判实施效果,为合理确定年度绩效目标提供坚实依据。同时,加强各级财政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的统筹管理,确保高效利用。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按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此次绩效自评的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以进一步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完成信息公开。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财政局
2026年3月30日